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1.5 公司负责人张春景、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宝英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提升自身实力,提高竞争优势,构筑核心业务,符合信托行业的发展趋势,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保持其经营管理层的相对稳定。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安信信托将拥有中信信托100%的股权,扩大了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业务领域,有利于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2008年6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完成,将有助于公司早日完成实业投资的清理工作,换发新的信托牌照,突出信托主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银晨网讯74.0488%的股权,同时增加股权资产转让款对应的货币资金,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资产出售所得的货币资金对于改善安信信托目前的流动性状况及加强后续金融业务的良性开展均大有裨益。2008年6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
6.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8年2月14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三份《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起诉状》,其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案件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8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起诉状》(以下简称“案件一”),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太原市东阁服务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信托纠纷一案;
案件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9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起诉状》(以下简称“案件二”),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太原威廉企业策划设计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信托纠纷一案;
案件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40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起诉状》(以下简称“案件三”),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张玲娟诉本公司信托纠纷一案。
以上三案均与同一信托项下河南新陵公路信托项目有关。其中案件一、案件二的原告于2004年11月20日与本公司签订了《河南新陵公路项目贷款资金信托合同》,分别将两笔4000万元信托资金交付本公司作为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书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指定,以贷款发放的形式发放给借款人,并由借款人专项用于河南新陵公路建设。案件三的原告于2005年10月31日与本公司签订了《设立信托确认书》和《资金信托合同》,将1000万元信托资金交付本公司用于购买河南新陵公路建设项目公司股权。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归还本金和利息,股权回购方也未按约定予以股权回购,本公司也已经对河南新陵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单位河南万通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依法提起诉讼,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因违背信托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有严重过错分别赔偿案件一、二的原告信托财产的损失本金及利息各4401.53万元;赔偿案件三的原告本金及利息1054.73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次诉讼已开庭审理,尚未结案,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的本期利润的影响程度,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应对,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编号为“临2008-006”号公告)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已经于2008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08]232号,同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以上事项详见2008年1月14日、2008年6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编号为“临2008-004”、 “临2008-019”“临2008-020”号公告)。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
■
■
■
■■
7.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7.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接55版)
附表
7.2.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7,100,000.00 | 298,319,275.55 | 24,895,282.00 | 136,135,500.15 | 556,450,057.70 | 72,100,000.00 | 49,208,135.68 | 19,488,021.03 | 87,470,151.37 | 228,266,308.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97,100,000.00 | 298,319,275.55 | 24,895,282.00 | 136,135,500.15 | 556,450,057.70 | 72,100,000.00 | 49,208,135.68 | 19,488,021.03 | 87,470,151.37 | 228,266,308.08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7,100,000.00 | -99,950,349.19 | -674,003.13 | -14,066,465.49 | 2,387,401.05 | -15,203,416.76 | 25,000,000.00 | 249,111,139.87 | 5,407,260.97 | 48,665,348.78 | 328,183,749.62 | |||||||
(一)净利润 | 18,993,362.70 | 86,945.35 | 19,080,308.05 | 54,072,609.75 | 54,072,609.75 | |||||||||||||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27,125,349.19 | -674,003.13 | -6,066,028.19 | -33,865,380.51 | 12,079,239.87 | 12,079,239.87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36,139,900.00 | -36,139,900.00 | 14,715,921.74 | 14,715,921.74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 ||||||||||||||||||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9,034,975.00 | 9,034,975.00 | -2,849,781.88 | -2,849,781.88 | ||||||||||||||
4.其他 | -20,424.19 | -674,003.13 | -6,066,028.19 | -6,760,455.51 | 213,100.01 | 213,100.01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27,125,349.19 | -674,003.13 | 12,927,334.51 | 86,945.35 | -14,785,072.46 | 12,079,239.87 | 54,072,609.75 | 66,151,849.62 |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00,455.70 | 2,300,455.70 | 25,000,000.00 | 237,031,900.00 | 262,031,900.00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25,000,000.00 | 237,031,900.00 | 262,031,900.00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2,300,455.70 | 2,300,455.70 | ||||||||||||||||
(四)利润分配 | -26,993,800.00 | -26,993,800.00 | 5,407,260.97 | -5,407,260.9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407,260.97 | -5,407,260.9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993,800.00 | -26,993,800.00 | ||||||||||||||||
4.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7,100,000.00 | -72,825,000.00 | 24,275,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2,825,000.00 | -72,825,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24,275,000.00 | 24,275,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4,200,000.00 | 198,368,926.36 | 24,221,278.87 | 122,069,034.66 | 2,387,401.05 | 541,246,640.94 | 97,100,000.00 | 298,319,275.55 | 24,895,282.00 | 136,135,500.15 | 556,450,05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