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中签后能否撤销指定交易
2008年08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马全胜
小张老师:
在新股中签还没上市的情况下,能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读者小王
读者小王:
在新股中签还没上市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指定交易。投资者在新股网上发行申购期间,不要撤销指定交易,因为解冻资金和申购信息仍旧返还至原申购席位;如果新股中签并已经资金解冻后,可以正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或者转托管手续,中签新股会在上市前一天到账。撤销指定只是把股东账户里的股票换一个证券公司席位。
江海证券姚烈
小张老师:
参与新股增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江苏何女士
读者何女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汇总的问题,参与新股增发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凡参加新股增发的申购者,必须在申购日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申购量存入足够申购资金;(2)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3)深市同一股票账户不可在几个证券交易网点多次办理申购,即若老股东持有的增发流通A股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只能在一家证券营业部报价申购; (4)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委托除第一次委托外均为无效申购委托; (5)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以获得比例发售的优先认购权,在此基础上,可自愿选择参与网上或网下申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认购数量超过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数量的部分,按照其他投资者处理。其他机构投资者如参与网下申购则不得同时参与网上申购,如果同时参与网上、网下申购,网下申购部分无效;(6)申购价格区间以外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交易所电脑系统将自动剔除;(7)增发新股不作除权安排。
本报记者 马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