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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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22日
●除息日:2008年8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28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7年度末股本569,172,8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总额为28,458,644.20元。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45元/股;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5元/股。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22日
2、除息日:2008年8月2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8年8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公司控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曹伟荣 陆地
联系电话:021-52588888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021-52586299
联系地址:延安西路1566号25楼
邮政编码:200052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