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08年8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7,54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5 %。
会议由何京云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会聘请桂云天律师事务所黄炼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相关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同意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决定增补选胡钢先生、张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张革先生为独立董事。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胡钢先生:同意35,310,440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革先生:同意57,544,4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胡钢,男,36岁,汉族,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北海腾辉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海腾辉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
张革,男,40岁,汉族,大专学历。历任桂林南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桂林嘉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桂林五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桂云天律师事务所黄炼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