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350,341,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福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参见2008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2008-023号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50,341,756股,占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常玲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王京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选举常玲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常玲女士简历请参见2008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2008-023号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50,341,756股,占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李东明律师、孙云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