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了《亚泰集团30亿资金去哪了》的报道,作者张彤对公司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和去向提出了质疑,其质疑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公司就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具体事实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预付账款情况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对江西华翔富奇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奇汽车)的预付帐款为2.1亿元,此款系公司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房地产)与富奇汽车拟合作开发抚州亚泰花园项目支付的土地款,由于相关土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公司暂在预付账款核算。公司与富奇汽车之间属于正常的商业合作,与富奇汽车股权重组事宜无任何关系,公司与上海弘鼎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亦无任何关系。
亚泰房地产与富奇汽车拟共同出资设立“抚州亚泰富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抚州亚泰花园项目的开发主体,其中亚泰房地产占注册资本的80%,富奇汽车占注册资本的20%,因此在公司名称中同时出现“亚泰”和“富奇”字样。目前,抚州亚泰富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工商注册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公司预付款项中除前五名外的其他款项主要是公司水泥生产线建设预付的工程、设备款、水泥生产所需原料款等。由于公司2008年投资项目较多,投资额度较大,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尚在办理前期手续,部分水泥生产线项目尚在建设、设备安装阶段,预付的土地、工程、设备等款项尚不能最终结算,使预付账款增长较多。公司水泥生产线项目将在2008年下半年陆续建成投产,有关预付款也将进行最终结算,预付账款余额在本年末将相应减少。
尽管公司预付账款的余额较大,但由于相关款项多为项目建设所支付的工程、设备款及水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款,公司房地产、水泥项目的建设周期均短于两年,水泥生产原料的采购也均在一年内完成,所以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主要集中于两年以内。
二、应收账款情况
由于地域和营销政策的差异,公司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并不能简单的与其他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公司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给予大客户赊销政策所引起的。公司对购买水泥的大客户(如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等)施行赊销,而且赊销周转金额较大,使应收账款增加较多。但此类大客户一般资信良好,能够严格按合同约定回款。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 额 | 账龄 |
1 | 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 64,553,881.27 | 1年以内 |
2 | 长春市热力仓储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46,798,490.00 | 1年以内/1-2年 |
3 | 中交股份哈大铁路客运专线TJ-3标第七项目经理部 | 35,469,221.08 | 1年以内 |
4 | 长春市天德建筑材料经销有限公司 | 32,909,289.00 | 1-2年 |
5 | 大庆油田物资公司 | 28,679,932.79 | 1年以内 |
三、其他应收款情况
对于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账龄三至四年的计提比例20%、四至五年的计提比例30%、五年以上的计提比例5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较小的,则加大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直至全额提取。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长期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不断下降,目前,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仅为21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44万元),公司已将其中收回可能较小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90%。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