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2008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08-01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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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电(2008)2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自2008年8月20日起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上网电价调整情况
1、提高黑龙江省内火电企业上网电价1.5分/千瓦时;
2、送华北电量上网电价提高2分/千瓦时;
3、送辽宁电量上网电价提高2分/千瓦时;
4、送吉林电量上网电价提高1.5分/千瓦时;
5、送蒙东电量上网电价提高1分/千瓦时。
二、调整后公司所属电厂上网电价情况
单位:元/千瓦时
电厂 | 合约电量上网电价调整前 | 合约电量上网电价调整后 |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0.352 | 0.367 |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 0.333 | 0.348 |
齐齐哈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0.350 | 0.365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6机组 | 0.3521 | 0.3671 |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 | 0.365 | 0.380 |
此外,送华北电量上网电价由0.278元/千瓦时调整为0.298元/千瓦时;送辽宁电量上网电价由0.2864元/千瓦时调整为0.3064元/千瓦时;送吉林电量上网电价由0.2547元/千瓦时调整为0.2697元/千瓦时;送蒙东电量上网电价由0.279元/千瓦时调整为0.289元/千瓦时。
上述上网电价自2008年8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