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公司大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25%股份)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选举姚若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08年8月20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18号公司1号楼会议室召开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洪海雄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补充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08年8月4日、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86,474,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7.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钟金松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选举叶列理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选举徐四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选举江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选举黄德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选举区惠青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选举王燕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选举黄日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选举王立新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选举姚若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474,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钟金松、叶列理、徐四军、江强、黄德仰、区惠青、黄日雄、赖旭、刘恒、鞠建华、陈为刚、王燕鸣、姚若河等13名董事组成,其中刘恒、鞠建华、陈为刚、王燕鸣、姚若河等5人为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王立新、朱志钊、袁国新等3名监事组成。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霍庭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均符合现行适用的《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现行适用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