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8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08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部分章程进行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1)章程第六条原文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598.1678万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877.6181万元。
2)章程第二十一条原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47598.167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7598.1678万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61877.618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1877.6181万股。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要议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8年9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人:张伟夫
联系电话:0575-84116158
传 真:0575-84116045
七、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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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2.身份证号码:
3.股东账号: 持股数: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