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8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08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0名,委托他人出席的董事4名(副董事长王宗银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侯为贵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张俊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谢伟良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殷一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侯为贵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史立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侯为贵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八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八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8年1-6月,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728,984千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57,386千元。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逐项审议通过《公司二○○八年下半年补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2008年下半年公司拟向以下银行补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该批综合授信额度尚须各授信银行的批准。
序号 | 授信银行 | 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 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内容 | 综合授信额度使用人 | 表决情况 |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185亿元人民币 |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4票 | 0票 | 0票 | |||||
2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6000万美元 | 贷款、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外汇交易等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4票 | 0票 | 0票 | |||||
3 | 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2000万美元 | 贷款、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外汇交易等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4票 | 0票 | 0票 | |||||
4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1.4亿美元 | 贷款、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外汇交易等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4票 | 0票 | 0票 | |||||
5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10亿元人民币 |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4票 | 0票 | 0票 | |||||
合计 | 195亿元人民币 | ||||||
2.2亿美元 |
注:综合授信额度是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此决议自2008年8月20日起至(1)下一批新的授信额度得到公司董事会批复前,或(2)2008年12月31日前较早之日有效。除非额外需求,今后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先生或侯为贵先生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为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更加积极地履行其职责,公司决定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同意公司与美国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续签期限为一年、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年的保险合同。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陈少华先生、乔文骏先生、糜正琨先生及李劲先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险可以继续促使该等人员积极履行职务,并对因其履行职务而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可以得到及时完善的补偿,从而可以减少公司的损失,对广大投资者是有利的;交易本身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规,且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原证券事务代表李柳红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决定聘任李菲女士和徐宇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对李菲女士的聘任自本决议通过后生效,对徐宇龙先生的聘任在其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任职资格后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公司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参股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参股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先生或侯为贵先生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公司副董事长王宗银先生曾于过去12个月内担任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的总经理、董事张俊超先生担任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的党委副书记、董事李居平先生担任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的总工程师,在本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陈少华先生、乔文骏先生、糜正琨先生及李劲先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兴通讯参股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有关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837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李柳红女士因工作变动,向公司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原证券事务代表李柳红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决定聘任李菲女士和徐宇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中对徐宇龙先生的聘任在其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任职资格后生效,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徐宇龙先生、李菲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1日
附件:
徐宇龙先生的简历
徐宇龙,男,33岁,于2003年进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长期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后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至今。
李菲女士的简历
李菲,女,35岁,毕业于Massey University(梅西大学)。李菲女士于2007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联系电话:0755-26770282
传真:0755-26770286
E-mail: fengjianxiong@zte.com.cn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838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简述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拟出资2亿元人民币参股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占航天投资注册资本的10%(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本公司尚未就本次投资签订相关协议。
2、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时代”)是持有航天投资1.5%股权的股东。因本公司副董事长王宗银先生曾于过去12个月内担任航天时代的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张俊超先生目前担任航天时代的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李居平先生目前担任航天时代的总工程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和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航天时代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0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宗银先生、张俊超先生和李居平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投资属于本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陈少华先生、乔文骏先生、糜正琨先生及李劲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兴通讯参股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眉玄
注册资本:人民币61,873.2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9号
经营范围:
主营:通讯设备、精密电位机、测控设备、数据传输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他电子工程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惯性平台系统、捷联惯性系统、信号调节器、导航仪及其他电子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集成电路、电连接器、继电器、传感器、印制板、微波器件、电缆网及其他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生产、销售;上述相关产品的检测与失效分析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兼营:与主营相关的非标准设备及工业、家用电器的生产、销售(主兼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2007年度的净利润:1.5亿元人民币
2007年末的净资产:23.25亿元人民币
历史沿革:航天时代于2003年3月成立,其后法定代表人曾由王宗银变更为刘眉玄、住所曾由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9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基本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董事长王宗银先生曾于过去12个月内担任航天时代的总经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的第(二)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张俊超先生担任航天时代的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李居平先生担任航天时代的总工程师,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9日,航天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陶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4层
5、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星应用系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软件产品的开发及系统集成;物业管理。
6、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7、出资形式:现金
8、股东名称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的名称 | 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 65000 | 65% |
2 |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 8000 | 8% |
3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 6000 | 6% |
4 |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 5500 | 5.5% |
5 | 西安向阳航天工业总公司 | 5000 | 5% |
6 | 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 | 4000 | 4% |
7 | 北京航天卫星应用总公司 | 3000 | 3% |
8 |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 1500 | 1.5% |
9 | 四川航天工业总公司 | 1000 | 1% |
10 |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 1000 | 1% |
合计 | 100000 | 100%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本公司拟出资2亿元人民币参股航天投资,占航天投资注册资本的10%。
截至2008年6月30日,航天投资的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10.1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0.07万元人民币,综合考虑航天投资的经营情况,确定本公司出资额为2亿元人民币,占有航天投资注册资本的10%。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战略,提高本公司资本收益,本公司拟参股航天投资。今后,航天投资将为本公司增加资本收益提供有利的途径。上述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武祥先生、陈少华先生、乔文骏先生、糜正琨先生及李劲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兴通讯参股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839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8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08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王网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张太峰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和业绩公告》,并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比较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2、公司董事、管理层勤勉尽责,奉公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公司200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经监事会检查,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在与各个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始终遵循公平市价的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八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八年下半年补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参股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