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8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21日上午10:30在本公司召开。会议由徐和谊董事长主持。9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10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39091384股,占公司总股本(916408500股)的47.914%。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经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以43909138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1、同意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同意授权董事会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将第八十二条“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修改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以43909138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小虞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调整的议案》:
1、同意张小虞先生任期届满辞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
2、选举刘宁华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以43909138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占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剩余股权并承担相应担保的议案》:
1、同意出资12652万元现金收购环保动力持有的福田康明斯剩余股权12652万股,占福田康明斯注册资本的12.55%,收购完成后福田汽车持股比例为50%;
2、同意相应承担由环保动力对福田康明斯提供的固定资产贷款本金12亿元*12.55%(出资比例)=1.506亿元人民币及相关利息、费用的最高额担保,贷款期限为七年;
3、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孙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出具了《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