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2008年08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8-2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59号)和上海市物价局颁布的《关于提高本市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价公(2008)013号)文件,为缓解火力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保证正常的电力生产经营秩序,适当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本公司上海地区主要全资、控股和参股火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含税,不含脱硫)调整情况如下:
电价单位:元/千千瓦时
电厂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调整前电价 | 调整后电价 | 增减幅度(%)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发电厂 | 81.5 | 435.30 | 460.30 | 5.74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 12.5 | 435.30 | 460.30 | 5.74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发电厂 | 35.9 | 435.30 | 460.30 | 5.74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0 | 423.80 | 448.80 | 5.90 |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80 | 421.80 | 446.80 | 5.93 |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421.80 | 446.80 | 5.93 |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 | 434.80 | 459.80 | 5.75 |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0 | 443.80 | 468.80 | 5.63 |
其中,安装脱硫设施的机组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再另加15元/千千瓦时脱硫电价。
此外,本公司位于江苏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调整为每千千瓦时435.80元,增加了25元/千千瓦时。本公司位于安徽省的“皖电东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调整为每千千瓦时408.00元,增加了25元/千千瓦时。
调整后上网电价自2008年8月20日起执行。此举将有利于部分缓解因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