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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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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将“以奖代补”支持风电设备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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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将“以奖代补”支持风电设备产业化
    2008年08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支持风电设备关键技术研发,加快风电产业发展,财政部将“以奖代补”,对部分企业的首50台兆瓦级风电机组,按600元/千瓦的标准予以补助。

      财政部是在近日实施的《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出以上表态的。《办法》规定,600元/千瓦的补助标准中,整机制造企业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各占50%,并重点向关键零部件中的薄弱环节倾斜,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产品研发。

      财政部同时表示,这种“以奖代补”的方式一是面向所有市场主体。最大程度发挥市场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和积极性,使优秀企业脱颖而出。

      二是注重实际效果。企业研发出来的样机要经过专门的认证机构认证并且产业化的首50台风机已经销售、安装调试和并网发电,即产业化成果必须经过市场的检验。

      三是政策公开透明。事先将产业化研发资金补助标准、条件公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四是注重研发的时效性。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支持一定技术的产业化研发,一旦成果出来并实现市场化就转向支持更高标准的技术研发。目前,确定支持的技术标准是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在1.5兆瓦以上。

      中国风能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资金主要针对兆瓦级风电机组,这是因为该级别已成为国际市场的主流,我国具备独立制造兆瓦级容量风电机组的厂商屈指可数。

      五是最大限度减少政府部门审批的裁量权。政府部门不审批项目、不指定企业搞研发,谁符合标准,就给谁补助。

      国金证券分析师张帅认为,这次直接现金补贴的形式比4月份的退税转资本金政策更具操作性,行业内的零部件厂商、整机厂商都将得到实惠,国家对于扶持本土风电制造业的意志十分坚定。

      种种迹象显示,国家对风电产业的支持力度正在加大。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关于核定黑龙江马鞍山、辽宁阜新等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中要求,上述项目的上网电价水平最低每千瓦时0.51元,最高每千瓦时0.61元。当地电网企业要创造条件,保证风力发电优先、全额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