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大会于2008年8月22日上午九时在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0,8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大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250,800,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该方案已于2008年5月14日实施完毕。实施本次股本转增方案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修改如下: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80万元。
现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354万元。
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2,58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58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现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2,35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35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250,800,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徐祖成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监事一职,经研究拟聘任单国众同志为公司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相同。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成立浙江航民海运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250,800,1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经过对周边地区的电煤需求市场以及海运市场的反复调研,为了稳定热电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积极把握燃煤运输市场所带来的较好机遇,公司拟投资成立浙江航民海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深圳市柏联实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杭州通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杭州浙润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经过对市场相关调研以及对设立公司的可行性报告研究分析后认为:设立海运公司有利于方便电煤运输,稳定电煤运输成本,同时,也可以通过积极把握周边燃煤运输市场的较好机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谋求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设立海运公司也将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晓红律师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