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本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于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在上海召开。现将A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10月10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上海市崂山路600号,浦东明城大酒店一楼明轩厅;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A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9月25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8年9月25日下午15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A股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H股股东(有关会议通知另发);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股东大会工作人员;
(5)本公司聘任的律师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
7、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日期:2008年9月29日一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2)登记地点:上海市福山路450号三楼第五会议室;
(3)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委任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也可委托托管机构进行登记。
8、参加会议办法
A股个人股东参加会议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A股法人股东需持委托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9、本次会议期间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山路450号四楼,中海集运董秘室,联系电话:(021)65966857、65966512,传真:(021)65966813
(二)股东大会议题
1、关于收购中海码头100%股权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2008年8月6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登记)
致: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崂山路600号,浦东明城大酒店一楼明轩厅举行的贵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联方 |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股东帐号 | |
持股数量 |
日期: 年 月 日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于出席会议时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收购中海码头100%股权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日期: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