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CMPD】2008-038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让富城(中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出让富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城中国”)100%股权的事项只是达成初步意向,股权转让的成功尚待后续步骤完成后确定,包括:拟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满意、双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等。因此本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此项交易的进展。
本公司与拟受让方ARA Managers(Asia Dragon)Pte ltd(以下简称“ARA”)于近期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就整体出让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富城中国100%股权达成了转让意向,拟受让方已于2008年8月19日支付了诚意金250万美元。股权转让相关情况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富城中国是本公司全资控股的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瑞嘉”)的子公司,在香港注册,香港瑞嘉持有富城中国100%的股权。富城中国持有南京富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富城“)100%的股权,南京富城是南京国际金融中心的所有权人。
南京国际金融中心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新街口汉中路1号,属5A智能型甲级写字楼(办公+商业),物业体量为地上主塔楼(51层+屋顶层)及地下一、二层,总建筑面积117,882.09平方米,其中总可售面积共计109,196.46 平方米。
二、拟受让方基本情况
拟受让方ARA为一家在新加坡成立、注册及存续的公司,其主业务为房地产基金管理。上述股权转让意向书, 系ARA代其管理下的ARA亚腾基金签署。
三、《股权转让意向书》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
交易双方同意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5亿元,如南京国际金融中心的实测面积少于上述可售面积,转让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预计完成时间
根据转让意向书的安排,拟受让方将在签完意向书后60天内完成尽职调查,其后15日内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计划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30天内完成转让富城中国的股权 (包括南京富城及在南京富城名下的物业)予拟受让方的手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收益可能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左右,对本公司2008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对上述拟发生的交易在实际交易前履行法定的授权批准程序。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