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良
国美集团2006年斥资50余亿元收购永乐家电曾经喧嚣一时。在这一事件背后,发生过上海国美在曹杨灯饰城租店退店的故事,以至于当事人上海曹杨百货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后者偿还所欠租金并承担将灯饰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昨日,国美上海大区总经理黄秀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该承担的责任国美绝对不会推卸,但700多万元的恢复原状费用太过分了。
昨日,上海曹杨灯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曹杨公司”)副总经理戎菊瑛透露,上海曹杨灯饰城于2004年11月开业,该商场实行“铺中铺”经营策略,由55位个人业主买下各个小房间的永久产权,并交由曹杨公司管理并代为出租。曹杨公司与各位个人业主签订了一份为期10年,前3年每年回报率为总房价8%、之后每年根据当年实际租金收入的85%回报给业主的租赁合约。
2004年年底,永乐曹杨店在曹杨灯饰城旁正式开出并且取得了不错的销售业绩。为争夺市场份额,2006年2月,国美遂将整个曹杨灯饰城都给租下来,改帜开国美曹杨店。租期9年,年租金413万元,每三年环比递增5%。谁知同年11月,国美正式吞并永乐,在两家曹杨店问题上,国美领导层决定保持永乐,关掉国美。
国美上海大区总经理黄秀虹告诉记者,“我们选择退出是因为在年租金高达400多万元,国美曹杨店经营严重亏损,而并非是并购了永乐。我们曾多次与出租方曹杨公司协商退租事宜,但对方一直避而不见。”
2007年5月,国美将曹杨灯饰城的4把大门钥匙装入信封,并附上一封《解约函》快递给曹杨公司,并请来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做证明。
“我们并不接受这封《解约函》,虽然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上海国美有权在租赁期的前五年内退租,但需要承担将曹杨灯饰城恢复原状的义务,并补偿一个月的租赁费用。”戎菊瑛说,“按照评估机构2000年的评估结果,不包括电梯和空调设备等,曹杨灯饰城恢复原状的费用大约在300万元左右。在多次与上海国美接洽无果之后,我们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上海国美支付所欠租金和灯饰城恢复原状的费用。”
“当时我们已经按照出租时的图纸将曹杨灯饰城恢复了原状,并按合同给予了相应的补偿。”黄秀虹说,“该承担的责任国美绝对不会推卸,但他们提出恢复原状的费用需要700万元,真是太过分了。”
今年4月18日,在法院的协调下,上海国美约戎菊瑛去现场交接。但戎菊瑛对外表示,现场并未恢复原状,并要求上海国美修理空调、电梯设施,等修理验收完毕才能正式移交,但4个多月过去了,现场仍未有任何变化。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曹阳灯饰城的确空置。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其实曹杨公司状告上海国美欠租与曹杨灯饰城的个人业主有关。按照曹杨灯饰城的个人业主与曹杨公司的租赁合约,在前3年都收到租金后,个人业主今年开始在租金上“颗粒无收”,而沉重的还贷压力已迫使他们不得不将矛头对准了上海国美,并期待早日有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