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
● 本次担保数量:4000万元
●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6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24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08年8月18日公司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其中韩国龙董事授权韩孝捷董事代为表决,其余董事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且未授权其它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为江苏大通向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城南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代表江苏大通与城南支行签署有关合同文件。
2008年8月21日,公司同城南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该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向城南支行申请的借款期限为2008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20日的15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2、2008年8月19日公司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其中韩国龙董事授权韩孝捷董事代为表决,其余董事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且未授权其它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为江苏大通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下简称:“淮安分行”)2500万元授信额度债务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同意授权韩孝捷先生代表江苏大通与淮安分行签署有关合同文件。
2008年8月21日,公司同淮安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该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对淮安分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08年8月22日至2009年8月18日,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3、上述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6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大通成立于2003年4月16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大通路1号
法定代表人:韩孝捷
注册资本:11523.37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漆包线来样加工,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及综合性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7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5,877,436.71元,总负债258,382,625.22元,净资产127,494,811.49元。2008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752,241,622.75元,净利润6,505,333.71元。
江苏大通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城南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8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20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2、与淮南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8年8月22日至2009年8月18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支持江苏大通的发展,因此本次担保是必要的、可行的、安全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江苏大通的担保累计数量为6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