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8-0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8月25日在北京银行总行三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5名(邢焕楼董事委托严晓燕董事,张征宇董事委托张东宁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本行与丰业银行及第三方股东(如有)共同发起设立合资基金公司,公司注册地为中国北京,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丰业银行投资占总股本的33%,本行及第三方股东(如有)投资占总股本的67%。同时授权高级管理层遴选第三方股东、与丰业银行和第三方股东签署相关协议及公司章程,以及组织实施报批手续和执行协议具体内容。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董事会每6个月听取管理层汇报一次基金公司筹备进展情况,并可根据开展情况调整授权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选举张东宁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委员。
张东宁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