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继续冻结的公告
2008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08—02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8司冻360号)通知,现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抚钢集团”)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续冻事宜公告如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诉抚钢集团为抚顺热电厂贷款提供担保一案,将继续冻结抚钢集团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780万股(包括续冻期间的孳息),股权冻结期限从2008年8月25日至2010年8月24日止。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