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城实力机构属意大股东资产
2008年08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唐学良
⊙本报记者 唐学良
商业城董事会秘书张黎明日前向记者证实,沈阳商业城集团国有产权转让吸引了多家境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和机构,这些企业和机构与商业城集团进行了广泛的接触。
据介绍,商业城集团国有产权通过公开挂牌,其实是将受让方的标准公开,即要求受让方“主营商业批发零售业务、年营业额超过10亿元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同时,财务状况良好,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亿元;认可标的企业发展规划,负责筹措3亿元资金支持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避免标的企业与商业城发生同业竞争情况。”
张黎明说,制定这样的条件完全是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要求和广大投资者的期待提出的,一要保持商业城的主业不变;二是要扩大商业城的经营场地和经营门类,突出和扩大国内外名优产品等新商品的经营比重、完善服务功能、突出经营特色,跳出趋同化传统品种经营的窠臼。因此,未来的掌门人必须具备足够的商品资源和资金保障以及良好的市场认知程度。所以,招标条件不但提出了商业城扩建工程资金保障问题,也对同业竞争的问题进行了限制;三是要保证商业城的持久稳定发展和队伍的稳定,譬如,要求受让方所持商业城股权在全流通前不转让,全流通后三年内持股比例不低于全流通前的持股比,保持对上市公司控制力。招标方案中还要求受让方承接和偿还有关债务,接受前些时间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等。
张黎明还解释了转让价格与评估值之间的价差问题。他说,“由于资产评估报告中包括了商业城股改时由沈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垫付的1080万股股份部分,但此次挂牌的资产中没有包括这部分代垫的股权,因此,评估的净资产是37296.37万元而挂牌价格为29927.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