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9月1日宣布,将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小企业、灾后重建的信贷支持。央行强调,控制通货膨胀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性条件,当前需要保持必要的总量调控力度,但信贷政策将坚持总量微调与结构优化相结合。
央行指出,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位置。既要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要增强金融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合理把握调控的重点、节奏、力度,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考虑国内外形势变化,特别是国际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增强应对多种可能冲击的灵活性,平衡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抑制通货膨胀的关系。
此外,央行强调要着力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贯彻落实“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优化信贷结构,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金融机构要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坚持财务可持续、注意防范风险的同时,加大自身结构调整力度,坚持总量微调与结构优化相结合,确保新增信贷资源向“三农”、小企业、灾后重建倾斜。据记者了解,工、农、中、建、交等全国性商业银行的信贷额度调增5%,其他商业银行信贷额度调增10%。各家银行被要求,新增信贷额度必须用于“三农”和“小企业”。
按照要求,2008年涉农贷款的增幅要高于各项贷款增幅,增量高于去年,占各项贷款的比例应有所提高。同时,央行表示将通过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落实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增加和调剂再贷款额度、引导邮储资金回流等方面的政策,扩大支农信贷资金来源。此外,央行要求,2008年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去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小企业信贷产品和贸易融资手段。构建多层次的小企业融资体系。扩大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规范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小企业融资市场。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改善小企业融资环境。
央行还表示,将加大对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在再贷款额度和利率、存款准备金率、提前支取特种存款等多方面对地震灾区实行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灾区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加大对灾区重点基础设施、住房建设和消费、有利于扩大就业、“三农”、小企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灾区居民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下调为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10%。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款比例由贷款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