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工业品买卖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09年1月~12月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批次合同的总价款约为40亿元人民币,合同的签订确保了罗钾公司2009年度硫酸钾产品产出保守量的销售,该合同的执行对持有罗钾公司20.3%股权的冠农股份2009年度将带来重大影响。
一、公司参股罗钾公司情况
罗钾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0日,注册资金:伍亿肆仟万元人民币,其中:国家投资开发公司持有63.00%的股权;冠农股份持有20.30%的股权。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买卖合同标的情况: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罗钾公司")农业用硫酸钾,72万吨,符合GB/20406-2006中优等品指标。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等几十家单位。对冠农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的具体金额,占公司各年该业务总量的比重:无。
三、合同主要条款
该批次合同价款:5700元/吨(暂定价);结算方式:先款后货、合同价格为暂定价,合同执行过程中逐月定价,合同履行期限:2009年1月~12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批次合同的总价款约为40亿元人民币,合同的签订确保了罗钾公司2009年度硫酸钾产品产出保守量的销售,该合同的执行对持有罗钾公司20.3%股权的冠农股份2009年度将带来重大影响。
2、罗钾公司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2057万元,给冠农股份带来投资收益1122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合同文本及附件(以中文文本为主);
2、相关证明文件。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