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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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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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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铺路 上市公司大股东积极增持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一蕙
      ⊙本报记者 赵一蕙

      

      自从证监会发文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自由增持”的豁免申请由“事前申请”改为“事后申请”后,得到了大股东的积极响应。从上周四证监会正式发布修改后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至今,不到一周时间内,已经有5家上市公司大股东按照新规实施了增持,大股东用实际行动帮助稳定投资者信心。

      昨日,通宝能源、吉林森工同时公布了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宜——通宝能源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2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87.17万股,占总股本0.1%;而吉林森工控股股东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同一天增持公司股份319.82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03%。

      这已经是8月2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修改后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豁免申请由“事前申请”改为“事后申请”后,第三批上市公司大股东自由增持行为。

      事实上,因为新规赋予了大股东自由增持更多的灵活性,在其正式发布后的第二天,就有大股东用行动表示响应——8月29日,有研硅股、新兴铸管的大股东成为首批按照新规执行增持者。

      当日,有研硅股控股股东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2.724万股,增持比例为0.11%,新兴铸管控股股东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也增持公司股份769.616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66%。值得一提的是,有研硅股的大股东有研总院也是之前三一重工掀起大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和限价减持风潮时,两市第二家做出类似承诺的企业。

      随后的第三单则落在了海信电器,该公司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9月1日通过增持公司股份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也就是说,从8月29日至9月2日三个交易日内,均有上市公司大股东按照而新规增持了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时上述大股东也无一例外地说明了后续增持计划,基本模式都是在1年的时间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此外,有些公司大股东还同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例如通宝能源的大股东山西国电和吉林森工的大股东森工集团均作出了类似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