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查银邮代理业务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银行邮政代理销售人员没取得相关资格,保险机构没对其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银邮代理业务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等情况都将被依法严处,追究责任。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整顿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邮代理业务。
据了解,人身保险公司是否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银行邮政兼业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手续费,是否存在以其他名义、其他形式向代理机构、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等,都属于现场检查范围。
《通知》指出,对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严处,追究责任。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环节,将要求保险公司限期整改;对查实存在销售误导和账外支付手续费等违规问题的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依法停止其部分业务,同时追究上级机构的管理责任;对业务存在销售误导的银行邮政网点,将视具体情节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同时,保监会将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采取包括行业通报、向媒体披露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
据悉,检查对象不仅包括人身保险公司,还包括银行网点、邮政储蓄等兼业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