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得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新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6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及220万美元信用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2983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新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及时补充所需流动资金,拟向烟台市商业银行申请6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开立220万美元的信用证,期限一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烟台新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烟台新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上述6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开立220万美元信用证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烟台新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现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号:370612018018879,该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牟山路98号,法定代表人:宋向阳,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截止2007年12月31日,烟台新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32,163,143.90元,负债13,243,267.20元,净资产18,919,876.70元,资产负债率41.17%。
三、董事会意见
烟台新潮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均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9830万元,全部是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净资产的14.27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O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