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归还增资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捷联)暨关联交易的简述
经公司2007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07年10月10日召开的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溢价出资人民币18000万元对北京安捷联增加注册资本金,出资额占北京安捷联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40%。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与有关各方签署了《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截止2007年年底,本公司对北京安捷联已增资人民币11450万元,由于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位,相关工商手续未能完成。(详见刊登在2007年9月20日、10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解除增资北京安捷联的情况简述
由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了理清本公司拟参股公司北京安捷联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经公司200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08年5月23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关于解除<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协议》,解除对北京安捷联的增资。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和北京安捷联于2008年6月12日向本公司作出《关于归还增资款及资金占用费的说明》,将归还增资款及资金占用费计划说明如下:1、于2008年6月30日前归还增资款人民币叁仟万元,归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2、于2008年7月30日前归还增资款人民币叁仟万元;3、于2008年8月30日前归还增资款人民币伍仟肆佰伍拾万元,归还截止到增资款到我司帐户之日止的全部资金占用费。(详见刊登在2008年4月22日、5月26日和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北京安捷联归还增资款和资金占用费的情况说明
截止2008年9月3日,北京安捷联根据相关解除协议已向本公司依约履行归还增资款本金人民币11,45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人民币624.051985万元,并已退还本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00 万元。因北京安捷联延迟两日归还增资款本金,故9月1日、2日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倍支付。至此,北京安捷联已将本公司支付的增资款全部归还,并按相关解除协议支付了全部的资金占用费,北京安捷联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款己全部归还。
上述款项本公司用于开展棕榈油业务,以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