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流通股股东追加减持股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佳卓集团有限公司原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是否发生过违反承诺的情况
1、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非流通股股份。
2、佳卓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佳卓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二、佳卓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和减持的情况
1、2007年8月30日至11月9 日收盘,佳卓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9,221,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
2、2007年11月10日至2007年12月31日收盘,佳卓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7,178,6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439%;
3、2008年7月25日至2008年9月1日,佳卓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199,5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7886%。
上述减持情况已于2007年11月13日和200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互联网披露。
截至2008年9月1日收盘, 佳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8,360,7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26,310,29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42,050,418 股。
三、股东追加承诺的具体内容,以及在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的承诺
1、本公司于2008年9月3日收到第二大股东佳卓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根据佳卓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关于佳卓集团持有的中联重科股份出售事宜,双方约定如下:
若双方均同意在相应的时间和价格出售一定份额股份的,须通过佳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出售。若双方对是否出售一定份额股份意见不一致,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拟出让的一方有权直接由佳卓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中联重科股票,即可以不再通过董事会批准。但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不同意出让的一方有优先受让该部分股份的权利。
2、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佳卓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Rise Honour Investments Limited(兴诚投资有限公司,弘毅投资全资子公司)承诺:自2008年9月2日起,
(1)在未来十二个月之内无意减持其所控制的中联重科股份。
(2)在低于每股25元时无意减持其所控制的中联重科股份
3、佳卓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将在出具此项追加承诺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注:佳卓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兴诚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所控制的中联重科A股为120,218,152股,占中联重科总股本的7.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693,45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85,524,697股。
佳卓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余股东目前所控制的中联重科A股为48,142,556股,占中联重科总股本的3.17%;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356,963股,有限售条件股份40,785,593股。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