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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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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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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6版:信息披露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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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9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8-04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李维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26,182,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5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对原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是:“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花卉、园艺作物、水果种植、加工与销售;畜禽养殖;肉类、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与销售;种畜产品、农作物种子、蔬菜种子繁育与销售;白酒、速冻食品、配制酒、蒸馏酒、发酵酒制造与销售;淡水养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物流综合业务;销售定型包装食品、粮食、食用油、酒、饮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饲料、种苗、农药、化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粮食收购。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水产品、豆制品、蛋品加工与销售;米面制品、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糕点、面包、调味品制造与销售;货物专项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物运输。”

      同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并依据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182,5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182,5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选举江锡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182,5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巍、郑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如下法律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3日

      附件:简历

      江锡如先生,男,43岁,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党员。曾任财政部办公厅秘书;财政部原商贸司副处长;财政部经贸司及企业司副处长;财政部企业司正处级调研员;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糖世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锡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8-04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9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独立董事张生瑜先生于2008年7月22日在京去世,经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江锡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因此,公司对原独立董事张生瑜先生任职的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组成人员:江锡如先生、刘淑敏女士、郭妨军先生

      主任委员:江锡如先生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淑敏女士、江锡如先生、王金明先生

      主任委员:刘淑敏女士

      (3)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组成人员:李维昌先生、刘淑敏女士、江锡如先生、钱明杰先生、李怀民先生、杨文科先生、王金明先生

      主任委员:李维昌先生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淑敏女士、王金明先生、江锡如先生

      主任委员:刘淑敏女士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向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期限壹拾贰个月。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向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因此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