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考试大纲发布
2008年09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马婧妤
⊙本报记者 马婧妤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大纲(2008年)》,考试内容包括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两大部分。
从业人员除应熟练掌握证券和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主要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掌握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以外,还要求熟练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基本概念、营销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其实务,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行为规范,以及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法律监管等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日发布的《关于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人员须在专项考试中两科成绩均合格才可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
首次证券经纪人考试拟定于11月下旬举行,考试对象为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证券公司内部员工和证券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