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和农商行反洗钱合规程度亟待提高
2008年09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燕 但有为
⊙本报记者 苗燕 但有为
央行2007年分别对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进行了反洗钱合规检查。检查发现,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处罚的平均比例下降了10%左右,但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的比例明显上升。
央行在《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的摘要中指出,从各类银行被处罚机构数与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关系来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高,为54.55%,城市信用社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低,为0.29%;中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97.95%,外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2.05%。
《报告》指出,反洗钱工作起步相对较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工作设施相对较差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受到重点检查。
经检查发现,未报告可疑交易为52.71万笔,仅占总检查交易笔数的0.16%。未按规定留存客户身份资料的情况较为严重。全年共有14399起未按规定审核客户身份证件,33468起未按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或留存客户身份资料的情况,并检查出744个匿名账户。上述违规问题主要出现在两类金融机构,一类是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另一类则是机构网点遍及城乡的国有商业银行。检查发现,两类金融机构都有大量营业机构遍布农村,银行工作人员在开立账户等环节对身份证件的审核不够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