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增资参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9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的通知,中国林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林集团”)与吉林省国资委、森工集团为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做强做大森工集团,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经三方友好协商,于2008年9月3日,在长春签署了《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增资参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约定中林集团以人民币1亿元及其所属雷州林业局部分经营性、资源性资产增资森工集团,增资资产的数额根据总股本和股权比例确定。增资重组的价格以各方共同确定的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结果作为依据。
增资前,森工集团总股本为50,554万元,其中吉林省国资委持有32,860万元,占总股本的65%;森工集团员工持股17,694万元,占总股本的35%。
增资后,森工集团拟定总股本为80,000万元,股本比例初步定为:吉林省国资委占45%左右;中林集团占30%左右;森工集团员工占25%左右。
增资扩股后,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中林集团依法享有股东的各项权利,并向森工集团派人参与决策和经营管理。
中林集团是1996年经国家经贸委批准,以中国林业国际合作公司为母公司组建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现隶属国务院国资委,是集营林造林、林产品加工和贸易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林业企业。下辖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中国林产工业公司、中国林业物资总公司、中国林产品经销公司、中国林木种子公司、森林国际旅行社6家境内全资子公司及加蓬华嘉木业股份公司、巴西华西木材工商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境外独资和控股企业,在国内二十多个省(市、区)和巴西、加蓬、俄罗斯等国建有生产基地或经营贸易网点。主要经营速生丰产林培育,国外森林资源开发,木竹及其制品、人造板、家具、木片、林化产品、林木种苗、花卉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森林旅游、森林食品药材及相关产品的经营贸易。经营业务覆盖林业资源培育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并在众多生产经营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和优势。2007年末,中林集团资产总额30亿元,负债总额21.5亿元,少数股东权益7,861万元,所有者权益7.58亿元。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1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162万元(未经审计)。
控股股东本次增资扩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构成影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
本公司将关注控股股东本次增资重组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备查文件: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增资参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