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于2008年8月15日发出。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亚华酒店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孟礼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228,257,3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三、本次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28,257,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同意将公司原注册地址“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朝阳北路206号”变更为“保定市富昌路8号”。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28,257,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同意将公司章程由于变更注册地址等原因作相应修改。
3. 关于《风帆股份公司与美国 AMELIO SOLAR, Inc.合资设立保定风帆光伏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28,257,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4.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28,257,3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同意孟玉珍女士、于文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由甄志军先生和袁建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5.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28,133,8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1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决定委托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以不超过2007年末净资产40%的额度,发行总额为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一年,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徐俊峰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