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子公司租下世博演艺场馆
2008年09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东方明珠巧做中间人,使旗下子公司租下世博演艺中心场馆,
东方明珠今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有限公司一方面拟以5亿元人民币及世博演艺中心场馆每年5%营业收入的对价方式,从上海世博演艺中心有限公司获取上海世博演艺中心场地40年的经营权,另一方面又计划与Anschutz Entertainment Group(美国安舒次娱乐集团公司)下属HK Anschutz Entertainment Group China Limited(香港安舒次娱乐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东方明珠安舒茨文化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暂名)并将其拥有的世博演艺中心的经营权出租给该合资公司20年,对价同样是5亿元人民币,及每年5%的营业收入。
此次建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4亿元人民币,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上海东方明珠国际交流有限公司出资约2.04亿元人民币,占比51%,香港安舒次娱乐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出资约1.96亿元人民币,占比49%。合资公司将租赁经营上海世博演艺中心场地20年,并在世博会期间及世博会后,在演艺中心场地上举行体育比赛和娱乐演出。
东方明珠表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同为公司和上海世博演艺中心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精文投资公司又为公司和上海世博演艺中心公司股东,因此这个项目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