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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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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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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13版:信息披露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水利部经济管理局所持股份
    划转给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的完成公告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轮候冻结的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五洲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过户完成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增加交通银行为代销渠道并参与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关于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中秋节”假期前
    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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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持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700万股股份
    过户完成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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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9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公告编号:临2008-27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8日上午9点30分在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陈坚董事长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38878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济和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3887851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何彬律师进行全过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