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举行。
5、会议召集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志敏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290,542,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1%。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陈雄溢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290,542,80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290,542,80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200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79,666,782.22元,实现利润总额243,069,035.24元,实现净利润224,945,336.7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102,509.37元。
公司决定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8,110,250.94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期。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290,542,80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2008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为了使公司经营规模的发展与公司股本扩张保持适当的比例,同时考虑到本公司与国际同类改性塑料企业相比股本过小,而公司也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公积金,因此公司决定以2008年6月30日总股本69,825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290,542,80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事项,行权股份为3694.6万股,并拟实施2008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股本由66,130.4万股增至139,650万股。现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30.4万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650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6,130.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130.4万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39,6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9,650万股。”
3、《公司章程》第二百三十四条原为“本章程自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现修订为“本章程自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290,542,80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钟国才律师、何铭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8年9月修订)。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