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8年8月2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9月5日上午8:30分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白城市白城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并建设白城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近日,公司在白城市与白城市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协议书》,公司以42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在白城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27,134平方米,拟用于建设白城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项目。
在对白城市商业现状、未来发展及城市居民消费水平调研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在白城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自筹资金建设白城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充分利用白城经济开发区给予的优惠政策,稳妥推进域外建店的步伐。该项目拟规划设计为六层,总建筑面积为9万平方米,分二期建设。一期建三层,建筑面积为4.5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额9,000万元人民币,计划2010年10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及开工建设的有关事宜。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和旺季市场供应,需补充流动资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迎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1,500万元、4,100万元、2,200万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合同。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突破2007年末对欧亚卖场担保总额9,300万元的额度内,为该项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期。
以上详见公司刊登的《关于白城欧亚购物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提供担保的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8—00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白城欧亚购物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近日,公司在白城市与白城市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协议书》,公司以42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在白城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27,134平方米,拟用于建设白城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项目。
2008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白城市白城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并建设白城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在认真分析白城市商业现状及城市居民消费水平的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白城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自筹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建设白城欧亚购物中心项目。
白城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尚需白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28号,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号,法定代表人:曹和平,注册资本:15,908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百货、五金等。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欧亚集团白城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白城欧亚购物中心占地面积27,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万平方米,分二期建设。一期建三层,建筑面积为4.5万平方米。
建设投资与资金来源:一期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购置土地420万元,建设投资5,850万元,装修费用2,730万元。
该项目资金由公司自筹。
建设工期: 一期工程自项目获批后开工建设,2010年10月末竣工并交付使用。
建设地址:白城市白城经济开发区光明街东、胜利路南。
可行性分析: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预计2011年实现销售额2亿元,经过3年市场培育期后,2014年实现利润300万元,按年10-15%的利润增长幅度测算,预计投资回收期为15年。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白城市位于吉林省西部,西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北同黑龙江毗邻,面积25,685平方公里,下辖九个县(市、区),全市总人口200 万。白城经济开发区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科、工、贸为重点,二、三产业共同开发建设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白城市繁华的幸福南大街以西,纯阳路以南的城区和白洮经济走廊出口的黄金地带,是白城市城市规划的重点发展新区,发展前景广阔。
白城欧亚购物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域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是白城市经营规模最大、经营功能最全、经营档次最高、经营环境最好的购物中心。投资建设该项目,不仅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而且对繁荣白城市商业市场,满足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8—01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和旺季市场供应,需补充流动资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迎春路支行(以下简称迎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金额为1,500万元、4,100万元和2,200万元人民币的一年期借款合同。
根据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2008年9月5日,本公司与迎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编号为2008年迎春(保)字001号、002号和003号《保证合同》,为欧亚卖场前述借款分别提供金额为1,500万元、4,100万元和2,2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开运街5178号
注册资本:2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曲慧霞
经营范围: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服装鞋帽、食品、家电、钟表维修、仓储配送、服装来料加工、工艺美术、音像制品、日杂、建材、劳保用品、家具、金银饰品。
欧亚卖场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投资占其注册资本的39.66%。
截止2007年12月31 日,欧亚卖场总资产90,162万元,负债55,590万元,资产负债率61.66 %,净资产34,572万元。2007年实现净利润2,5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迎春路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08年迎春(保)字001号、002号和003号的《保证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欧亚卖场向迎春路支行借入的流动资金1,500万元、4,100万元和2,2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能够保证欧亚卖场的旺季市场供应,有利于持续健康发展。欧亚卖场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一定的控制力,且欧亚卖场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为公司该笔担保提供了(帐户监管)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债务风险可控。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本次对欧亚卖场提供三笔担保计7,800万元,占公司200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53%。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欧亚卖场累计担保金额为9,3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