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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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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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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版:要闻
    我国正加快制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明确六大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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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部分法人股不合格证券账户的第二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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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政明确六大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2008年09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为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今年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力度 资料图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11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中央财政今年以来明确了六大政策,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这六大政策包括:一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按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企业结构、节能减排,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2亿元;安排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及平台式服务体系补助资金1.1亿元。

      二是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4亿元,同比增长27.3%,另外还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中央财政继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小额担保信贷业务。

      四是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今年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25%的所得税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为解决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纺织、服装企业的实际困难,今年8月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半年增加退税100亿元左右。

      五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中小企业市场空间。为有效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财政部将于近期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快开展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采购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

      六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全面清理和检查对中小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整顿和取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基金)。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中小企业通常是指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的企业。分析人士认为,中小企业面临困境不会对地方GDP带来太大影响,但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就业问题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