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加快制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
2008年09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在厦门举行的中国投洽会上表示,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近年来快速发展,行业发展到今天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则,而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制定有关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办法。
曹文炼在中国投洽会期间举行的“资本论坛”上表示,1998年以后我国创业投资基金大规模发展,目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省级部门备案的已将近300家。创业投资企业是在政府和市场推动下,从一种自发的、相对比较自由的、一定程度上的无序发展进入到一个相对比较规范的阶段。但目前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还没能吸引保险等主流机构,其进一步发展需要管理办法和相应法规的出台。
2006年渤海产业基金的设立,标志着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式起步。人民币私募股权市场发展很快,各方面的积极性也很高,截至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三批10家上千亿元规模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其快速发展需要进行政策方面的设计。
“从这个行业的监管来讲,也需要有一个管理办法才能够明确监管的责任和监管的理念,能够适度地、有效地监管,而不是无规则、随意性的监管。”曹文炼说。
曹文炼说,私募股权基金从广义上来讲是金融行业,但它属于不是严格监管的金融机构。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在国外是比较宽松的,比如美国。因为美国的私募股权基金最主要的投资者是养老金投资者,而美国的保险公司都是在州内管理。所以中国的监管要参考国外的经验,但最重要的是要立足国内实际。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这个行业的发展,我认为这个行业将来的方向主要还是应该以备案管理为主,而且以信息方面来备案。制定管理办法的重点是要明确监管的责任、监管的框架和监管的理念,着重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但是当前阶段对市场准入要不要设立一定的条件,要不要有条件性地核准等,也都在研究和制定中。”曹文炼说。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