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油化建”)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11日在吉林市公司本部6205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三名,代表股份数13,078.64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中油化建董事长范喜哲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调整的议案》。参会并投票的股东为:吉化集团公司11,926.6015万股;吉林高新区华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957.0478万股;吉林市城信房地产开发公司195万股。本次表决有效票数共13,078.6493万股;赞成13,078.6493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11日
证券简称:中油化建 证券代码:600546 编号:2008-020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9月11日上午以传真方式进行并表决,公司监事7名,参加表决监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全票选举盖文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