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次贷危机中,美国国会及其机构也广泛参与,两院高层、有关委员会成员及议员等频频发表意见,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中,行政和立法两个部门共同决定着国家政策的制定。此次次贷危机中密集出台的法案、方案等改革措施,也无不体现着国会和行政互相配合与制约,是二者寻求和达成共识的结果。
立法是国会进行议事和决策的重要形式。参议院和众议院成员都可提出议案,并经内设委员会和全院大会通过后,提请另一院进行审议,两院都通过后经总统签署就成为法律。每年议员们都会提出大量议案,在次贷危机时更是如此。但是,议案在参众两院的通过也往往需要经过反复修正和多次表决。以最终通过的2008年住房和经济恢复法案为例,该法案早在2007年7月30日由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发起,随着次贷危机发展,法案内容也经过近百次修正并大量吸收同类议案的相应内容,题目曾多次更改,如防止丧失房产赎回权法案、FHA现代化法案、联邦住房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等,中间经历全院各类表决十余次。法案最终在2007年8月和2008年4月分别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并经总统签署成为法律。议案在国会期间的主要程序和审议情况(见表2)。
与此同时,各委员会作为国会工作的重心所在,在立法之外,还采取听证会等各种形式发表意见。早在3月22日次贷危机爆发前,美国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召开听证会,就房贷市场危机听取货币监理署(OCC)、美联储(Fed)、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等监管部门的意见,委员会主席多德对美国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缺位提出了批评,并要求各部门共同加强次贷市场管理,减少信贷违约,化解市场风险。
此后,随着次贷危机的发展,委员会先后召开数十次听证会广泛听取监管部门、市场参与者以及房主等各方面的信息,占了所有听证会的一半左右,内容涉及次贷危机的方方面面(见表3)。通过这些听证会,委员会和国会及公众对次贷危机形成全面的了解,推动了包括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投资者等社会各界共识的形成和有关法律的制定。
表2:议案在国会期间的主要程序和审议
2007年7月30日 | 议案提请众议院 |
2007年8月4日 | 众议院通过 |
2008年4月10日 | 参议院原则通过,并修正 |
2008年5月8日 | 众议院对三个修正案分别表决 |
2008年6月25日 | 参议院分章节对众议院修正案表决 |
2008年7月8日 |
2008年7月11日 |
2008年7月23日 | 参议院表决通过 |
2008年7月26日 | 众议院表决通过 |
2008年7月30日 | 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
表3:关于次贷危机的听证会一览
2007年3月22日 | 住房贷款市场危机:成因与结果 |
2007年4月17日 | 次贷危机:证券化角色的考察 |
2007年5月17日 | 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与美国证交所的整合:改善监管功能 |
2007年6月20日 | HOPE项目的授权 |
2007年6月21日 | 救助失去住房者法案的授权 |
2007年6月26日 | 禁止抵押贷款滥用:保护房屋买主 |
2007年7月18日 | 联邦住房管理机构的现代化 |
2007年9月26日 | 信贷评级机构在次贷危机中的角色与影响 |
2008年1月31日 | 防止房屋赎回权丧失和房主保护 |
2008年2月 7日 | 政府支持企业监管机制的改革 |
2008年2月14日 | 美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状况 |
2008年3月4日 | 银行业状况 |
2008年3月6日 | 政府支持企业监管机制的改革 |
2008年4月3日 | 信贷市场危机:联邦监管机构近期的行动 |
2008年4月7日 | 重回美国梦:掠夺性贷款和赎回权危机的应对 |
2008年4月10日 | 信贷市场危机:金融市场流动性方案的考察 |
2008年4月15日 | 信贷市场危机对学生贷款的成本和可得性的影响 |
2008年4月16日 | 信贷市场危机:金融市场流动性方案的考察 |
2008年4月16日 | 可支付的住房机会:住房援助方案的改革 |
2008年4月22日 | 信贷市场危机:信贷评级机构角色 |
2008年4月24日 | 信贷市场危机:主权投资的监管框架 |
2008年5月1日 | 住房购买者的金融教育 |
2008年5月7日 | 信贷市场危机:证监会对投资银行的监管 |
2008年5月20日 | 联邦住房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
2008年6月5日 | 银行业状况 |
2008年6月19日 | 风险管理及系统性风险 |
2008年7月9日 | 对OTC衍生产品市场监管和降低风险 |
2008年7月15日 | 金融市场的近期发展和监管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