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上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08年9月12日下午2:00;
网络会议时间:2008年9月12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顺城大道古中寺街8号新华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平先生
5、会议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合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43人,代表股份218,496,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人,代表股份16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540人,代表股份51,296,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全体股东 | 216,889,796 | 1,560,139 | 46,769 | 99.26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