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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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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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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蒙古国“乌兰巴托市上海宏润小区”项目的补充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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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9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08-027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以及于2008年9月11日收到的一、二股东《关于推荐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函》;本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 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宜。相关内容参看本公司《关于召开二〇〇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 A股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临2008-028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〇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有关与本次会议之有关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网页http://www.hkex.com.hk和公司国际互联网相关网页http://www.kmtcl.com.cn查阅。

    兹通告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 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请会议审议由本公司一、二股东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第六届任期至2011年10月31日。另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提案及候选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决议案
    1提请批准高明辉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提请批准孙 恺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提请批准王 胜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提请批准王 兴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提请批准张晓毅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提请批准李振雄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7提请批准皮建国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8提请批准张 涛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提请批准俞伟峰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提请批准刘明辉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独立会非执行董事
    11提请批准陈 鹰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2提请批准李冬茹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3提请批准邵 里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4提请批准张伟明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5提请批准高新刚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6提请批准樊 宏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持有本公司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可于2008年9月26日下午17:30时前把有关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意图(包括候选人的个人资料)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12日

    附注:

    1、 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临时股东会的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于2008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临时股东会登记手续,或者在2008年10月11日(星期六)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临时股东会的回复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

    2、 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08年9月29日(星期一)当日下午收市时在公司H股持有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股东会的H股股东请于2008年10月11日(星期六)以前将身份证或护照(载有股东姓名的有关页数)以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回条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将于2008年9月30日(星期二)至10月31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暂停过户期间买入本公司H 股股份的人士无权出席股东会。

    3、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4、 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会,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须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股东大会开始时间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就H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5、A股股东的委托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股东会。H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股东会。

    6、公司将根据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将召开股东会;达不到的,公司将在五日内再次公告通知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并在再次通知之后召开股东会。

    7、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8、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邮政编码:650203

    传    真:(0871)6166288    联系电话:(0871)6166612/(0871)6166623

    联 系 人:罗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本人或单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公司股份 A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H股_________ 股东代码 :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拟 出席 / 委托代理人出席 于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以此书面回复告之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英文全称。

    2、请附上身份证/护照之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之文件。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二○○八年十月十一日之前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编650203)或传真(传真号码: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16室)。

    承董事会命:董事会秘书罗涛

    2008年9月12日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明辉, 男,1963年出生,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1988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机械系,先后任沈阳第一机床厂研究所设计员、副所长、所长,沈阳第一机床厂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1月起,兼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8月任云南机床厂董事长(后2006年更名为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起任沈阳机床(集团)昆明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0月30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06年12月30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07年10月23日~2008年4月29日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孙恺, 男,出生于1966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89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先后任辽宁省医疗器械公司进出口部副经理、辽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辽宁省政府金融办处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本部长、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裁,2006年起任沈阳机床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自2006年10月30日担任本公司董事。

    王胜, 男,生于1965年,中共党员。1986年7月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取得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自1987年7月起在中捷机床有限公司(中捷友谊厂)担任工艺员、副处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2006年1月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自2006年10月30日担任本公司董事。

    王兴,男,出生于1965年,1989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审计专业;目前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MPACC在读。1989年,任职于沈阳第一机床厂审计监察处;1996年初,任职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1996年任职于沈阳第三机床厂破产清算小组;2001年1月,任职于中捷机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3年末,任职于沈阳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6年起任沈阳机床(集团)昆明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07年3月至今任职于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自2007年3月23日担任本公司董事。

    张晓毅,男,1964年4月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张先生于1985年进入昆明机床厂,长期从事机床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曾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李振雄,男,196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李先生于1985年进入昆明机床厂工作,先后任施工员、工程队队长;1993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职昆明昆机集团建筑经营公司总经理、书记;2002年8月至今任任职于昆明昆机集团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涛,男,1970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张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云南工学院建筑工程系城市道路与桥梁专业,1991年7月~1993年12月任职成都铁路局昆明铁路第二工务大修队,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3年12月至1996年5月任昆明铁路局办公室秘书;1996年5月~2004年6月就职云南广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先后任副主任、主任兼工会副主席;2004年6月~2008年3月就职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就职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部副经理。

    皮建国, 男, 197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1999年10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楚雄洲国有资产公司工业部;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云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副经理。2005年5月至12月于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2、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伟峰 男 1963年出生,金融学博士,经济学硕士学位,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特许财经分析师(CFA)。1998年至1999年任加拿大女皇大学商学商学院副教授,1996年至1998年加拿大列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1994年至19955年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访问教授,1992年至1996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商学院讲师(兼职)。现任《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执行主编、香港理工大学会计与金融学院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特聘教授。

    刘明辉,男,1964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8月至2000年5月于东北财经大学任职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5月起任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任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院长,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东北财经大学杂志社社长,2004年10月起任大连报业集团副社长、大连出版社社长。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财务成本分会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统一考试命题专家组成员,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陈鹰,男,195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1997年至1999年任云南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年至2003年任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公司董事长;2000年至2003年任昆明赛格迈电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就职昆明市人民政府任市长助理;2004年至2006年就职昆明市人民政府任副市长;2006年4月至今任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公司董事长。

    李冬茹,女,195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教授级高工。研究生学历。现工作单位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01年1月至今,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科技工作部主任,主要从事行业科技管理工作。“九五”、“十五”期间,先后主持或组织过“九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数控技术与装备工程化的研究与开发”、“九五”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重点项目“新一代数控系统平台的开发研究”的具体实施。组织完成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精密制造与数控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先进制造基础件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的可行性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参与了“863计划”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技术领域机器人主题“数控关键技术与装备产业化支持技术及应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年度实施工作。

    3、监事候选人简历

    邵里,男、汉族、1958年出生、硕士、副研究员,现任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邵里先生1984年2月进入昆明市二轻局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1987年5月进入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工作,先后任办公室主任、部长助理;1992年12月起任昆明市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2000年8月至中共云南省委企业工委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2003年2月在云南省国资委工作,任政策法规处处长;2007年10月至今在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

    张伟明,出生于1957年,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毕业于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1983年起先后任沈阳机油泵厂团委书记、沈阳市政府城区企业管理局秘书、沈阳市计经委综合计划处副处长、沈阳市计委重工业处处长、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月起,任沈阳机床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高新刚,男,1970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1990年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毕业。1994年起,任辽宁信托投资公司会计、下属合资企业财务负责人;2004年起,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本部副本部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整机事业部财务总监;2008年6月至今,任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总部部长。

    樊宏,男,196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樊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财政专业,1987年7月~1992年9月就职于云南省财政厅;1992年8月至2005年2月任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部门主任;2005年2月~至今就职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委托管理部门经理、风险控制部、政策法规部部门经理。

    备查文件:

    1、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

    2、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3、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4、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函;

    5、云南省国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推荐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函;

    6、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确认函;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人委托书

    本委托书代表的股份数目(附注1)_________________本人(附注2)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持有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A股___________股,H股_________股(附注3) ,为本公司的股东。

    本人委任大会主席或_______先生(女士)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4)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于2008年10月31日 (星期五)上午9:00时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内容如下:

    举行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股东会代表本人依照下列指示(赞成、反对、弃权,附注5) 就股东会公告所列决议案投票 ,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序号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批准高明辉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批准孙 恺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批准王 胜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批准王 兴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批准张晓毅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批准李振雄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7批准皮建国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8批准张 涛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批准俞伟峰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批准刘明辉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独立会非执行董事   
    11批准陈 鹰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2批准李冬茹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3批准邵 里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4批准张伟明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5批准高新刚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6批准樊 宏担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本人:______________

    日期:2008年____月____日签署(附注6)

    附注1:请填上与本委托书有关的A股/H股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委托书所代表的股份数目将被按视为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附注2:请用正楷填写股东全名及地址。

    附注3:实际持有本公司股票总股数。

    附注4: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的字样划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委托的代表的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

    附注5:您如欲对某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欲对某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号。若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附注6:本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本附注所述授权书均须公证。

    附注7:本委托书连同附注6中所述的授权书,最迟须于股东大会开始时间之前24小时(即十月三十日上午9:00之前)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16室)。

    附注8: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注9:本股东代理人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7的指示送达本公司,另一份则依据附注8的指示于股东大会出示。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联系电话:0086-871-6166612或0086-871-6166623

    传真: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

    联系人:罗 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邮政编码:650203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俞伟峰、刘明辉、陈鹰、李冬茹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11日于昆明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俞伟峰、刘明辉、陈鹰、李冬茹,作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俞伟峰    刘明辉 陈鹰     李冬茹

    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