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金融·证券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8:上证研究院·特别报告
  • 9:专版
  • 10:信息大全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专题
  • T4:艺术财经·焦点
  • T5:艺术财经·热点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8 年 9 月 13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7版:信息披露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中期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9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16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编号: 临2008-04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9月12日上午9时在南昌市富豪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00,640,265股,占总股本的57%。公司董事长吴方辉先生因公出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荐,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陶国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审议了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提案,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640,26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280万元。”

      (2)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十三条:“公司总股本为25200万股,均为普通股。”为“公司总股本为3528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关于制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640,26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选举蔺春林、章卫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采取了分项表决和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

      (1)选举蔺春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0,640,26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2)选举章卫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0,640,26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4、关于补选一名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640,26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本议会议选举辛仲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李丽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