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彭小海
6、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11,305,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3.59%。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关于为北京华联商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放弃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0,856,7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丽萍、任小静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