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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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9月12日在广州市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1层召开。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李彬海先生。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彬海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同意收购广州市佳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广州市佳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0%的子公司,截止2007年底净资产值为4029万元。同意公司收购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小股东持有的佳利装饰50%股权,具体收购价格参考佳利装饰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值确定。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同意收购广州保利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广州保利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截止2007年底净资产值为1920万元。同意公司收购高爱东等小股东持有的保利代理公司40%股权,具体收购价格参考保利代理公司2008年9月30日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值确定。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同意收购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挂牌方式收购重工设计院改制后60%股权,截止2007年底,重工设计院的净资产值为1014万元。
董事会听取了经营层关于1至8月份经营情况汇报,对于经营层积极面对今年以来的困难局面并取得的良好经营业绩给予肯定,并要求经营层要继续高度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趋势。为保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场和企业经营情况,可对2008年度经营计划各项指标进行调整,但调整范围不得超过20%。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