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基金资产估值调整的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对旗下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证券进行估值。
自2008年9月16日起,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于产品的特殊性,仍维持原估值方法不变。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