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为更准确反映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格,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于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供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对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9月16日采用该参考方法对长期停牌的股票进行估值后,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波动,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