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及《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托管银行商定,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治品质优选基金”)、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天治核心成长基金”)当前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由原来按照“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估值调整为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
根据初步测算,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天治品质优选基金、天治核心成长基金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将在0.25%以上。天治核心成长基金公告当日在深圳交易所定时揭示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最终发布的实际基金份额净值会有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
有关估值调整的具体事项以及估值产生的具体影响,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披露时限内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