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事宜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及《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四季红”)基金合同》和《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精萃”)基金合同》中“基金资产的估值”章节的相关规定,经与托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定,自公告之日起,对信诚四季红和信诚精萃当前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由原来按照“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估值调整为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指数收益法”是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停牌股票的收益率,并根据该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根据初步测算,上述两基金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将在0.25%以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有关以上估值方法调整的具体事项以及估值产生的具体影响,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披露时限内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6日